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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大獸盃@中興
競賽章程

 

2015中興大獸盃動態賽競賽章程

*各項比賽積分與比賽用球等相關總規則,請參閱首頁「最新公告」

*本競賽章程,主辦單位有更改之權限。

*參賽資格:獸醫學院及獸醫學系之學士班與碩博班學生

檢錄方式:

  1. 第一場開賽前60分鐘,請隊長到檢錄台領取球員名單填寫,填寫完畢請該隊每人攜帶學生證,由檢錄台人員一對一比對本人與證件,若差異過大,大會可要求提供第二證件,開賽前20分鐘需完成所有報到程序。其餘比賽場次(除第一場比賽),僅隊長到檢錄台領取比賽單填寫即可,不須每人核對。
  2. 未登錄在名單上之球員,未在時間內完成檢錄之球隊不得出賽,表定開賽時間超過十分鐘未到者,判定該場棄權。
  3. 學生證須放置紀錄台備查,學生證與登錄名單提供給雙方隊長比對,由隊長簽名確認無誤,則比賽開始。
  4. 比賽後若有選手資格不符,該場比賽判定該隊輸。

動態賽各項比賽賽制:

一、籃球

  1. 球員每場登錄以 12 人為限,報名人數不限。
  2. 比賽時間:四節,每節 10 分鐘。各節之間休息 1分鐘,中場休息 5分鐘 。如有天候狀況或其他狀況則可經由雙方隊長同意縮短休息時間。
  3. 前三節不停錶,末節最後兩分鐘開始停錶,但裁判可因現場狀況判定是否停錶,如有人受傷。(延長賽期間皆停錶)
  4. 上半場各隊均有兩次暫停機會,下半場則有三次暫停機會,每次暫停時間二十秒。進入延長賽時,每節一次暫停,每次暫停時間二十秒。暫停由隊長或教練跟紀錄台人員溝通,再由紀錄台人員通知裁判。換人則由要上場的人通知紀錄台,並在等候區等待,由紀錄台人員通知裁判,等待裁判指示。
  5. 若四節結束平手則進入延長賽,每場為五分鐘,最多到 OT2。若仍平手,則雙方各派出五位球員,每人罰一球,罰進較多者勝利。若又平手,就重複至分出勝負為止。
  6. 請同隊穿著有明顯號碼統一球衣,賽程排在前之隊伍為淺色球衣,在後為深色。(若只有單一顏色球衣,雙方隊長同意後,可著同色球衣。)
  7. 每場比賽聘請兩位裁判,兩位記錄員,翻牌記分則由雙方隊伍,各派一位人幫對手翻牌。
  8. 團隊單節犯規達五次即進入加罰狀態,個人犯規累計五次即退場,若有延長賽,團隊犯規則由第四節繼續累積,不重新計算。
  9. 若比賽進行途中,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無法完成比賽,則馬上紀錄當時比分與剩餘之時間,不論比分與所剩時間為何,移至雨備場地繼續完成比賽。
  10. 上述未提及規則採 FIBA 公告之最新規則。

三分球大賽

  • 各校最多可派兩名隊員參加。
  • 比賽時間:每位球員有50秒。比賽開始前與比賽時間終了後之出手,即便進球亦不計入最後成績。
  • 每輪比賽皆有五個三分線規定出手位置,分別為右側底線、右側四十五度角、弧頂、左側四十五度和左側底線。選手亦可自行決定由左至右出手。
  • 每個位置各有3顆球,總共15顆球。
  • 各位置的前兩顆球若進球皆可得1分,各位置第三顆球若進球則可得2分。總分最高可得20分
  • 每位選手完成比賽後將計算其分數,由最高分者獲得優勝。若最高分有同分之情形,則並列為優勝者。
 

 

二、排球

  1. 第一階段採循環賽,一場採三戰兩勝制,落地得分,第一、二局分數為25分;第三局(決勝局)分數為15分,8分時換場。前兩局最多比至31分,第三局最多比至21分。棄權以每局0:25,該場0:2之比數由對方隊伍獲勝且棄權隊伍扣積分1分。
  2. 贏一場得1分,第一階段結束後依以下可能的積分情況進行第二階段賽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最後賽程

3

2

1

0

甲乙進行冠亞賽,決定最終排名。

2

2

1

1

甲乙進行冠亞賽,決定最終排名。

2

2

2

0

甲乙丙以局數勝敗比率(勝局/敗局)較高兩者進行冠亞賽,若勝敗比率相同則以得失分比率(總得分/總失分)判定。

3

1

1

1

亞軍從缺

 

 

備註一:積分與其他隊伍相差兩分以上(含兩分)之隊伍則不進行第二階段賽程。

備註二:如第4種情況若甲方因棄權一場而扣積分1分則將與乙丙丁勝出之一方(由上述計算方法判定)進行冠亞賽,以此類推。

  1. 每隊每場最少登錄六人,無人數上限。
  2. 除自由球員外,每人每局至多可上下場一次,每局輪替次數最多六次。
  3. 每隊每局有兩次暫停機會,時間為30秒鐘;局與局之間休息3分鐘。(無技術暫停)。
  4. 各隊伍當天須穿著統一服飾及有號碼的球衣。
  5. 可採用自由球員,於比賽前向第二裁判表明有使用自由球員並且註明於出賽名單內,號碼需登記在紀錄表上,自由球員不可為場上隊長。場上自由人最多為1人,需穿著不同於其他隊員的球衣。
  6. 本比賽各場次將各聘請一名第一裁判及第二裁判,兩名線審則由另外兩校擔任,並在賽前到檢錄台報到。
  7. 上述未提及規則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公告之最新規則。

 

三、羽球

團體賽

  1. 每隊最少8人。
  2. 五點制,依序為混雙、女單、女雙、男單、男雙,如兩隊皆協議與同意,可調換順序。五點皆須打完,不可兼點。
  3. 採分組循環賽制,計分方式:每點比賽採三戰兩勝制。該點獲勝者得兩分,敗者得一分,棄權者扣一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兩隊積分相同者,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三隊以上積分相同者,以勝點數除以負點數的勝率,大者為勝;若再相同,則比勝局數/負局數的勝率;再相同,比勝分數/負分數的勝率。
  4. 落地得分,每局21分,11分換場,deuce最多到31分。
  5. 每點比賽聘請一位裁判,並需要每校各派一位線審,若該校未推派線審,視同該點棄點。
  6. 競賽之爭議由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7. 上述未提及規則採中華羽球協會公告之最新規則。

       

明星賽

  1. 每校派一男一女,混雙,單淘汰賽,31分落地得分,無deuce。
  2. 抽籤決定比賽順序。
  3. 不列入積分,有獎品。

 

四、桌球

  1. 採5點制,先打男單、女單,再打男雙、女雙,最後打混雙。禁止兼點。
  2. 決勝順序: 校際間勝場數→點數→總勝局數→積分
  3. 採五局三勝制,每局11分,雙方同為10分時(Deuce)需連贏兩分才算獲勝。
  4. 在循環賽中選出前兩名(以規則2的決勝順序做決定),之後在第二天進行冠亞軍決賽,且由這場冠亞軍賽中勝者為冠軍,敗者為亞軍(不論循環賽排名)。
  5.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最後賽程

3

2

1

0

甲循環賽第一名,乙循環賽第二名

2

2

1

1

甲乙以局點數較高,若點數相同則以得總勝局數判定,若總勝局數相同則以積分判定「循環賽第一、二名」。

2

2

2

0

甲乙丙以局點數較高,若點數相同則以得總勝局數判定,若總勝局數相同則以積分判定「循環賽第一、二名」。

3

1

1

1

乙丙丁以局點數較高,若點數相同則以得總勝局數判定,若總勝局數相同則以積分判定「循環賽第二名」。

 
  1. 比賽開始前球員有權在比賽球檯練習二分鐘。
  2. 發球兩次換發球權,Deuce時發球一次換發球權。
  3. 選擇發球、接發球和方位的權力由猜球決定,當一方選擇了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了先在某一方位後,另一方必須有另一個選擇。
  4. 在單打決勝局中,一方先得5分時,雙方應交換方位;在雙打決勝局中,一方先得5分時,接發球方應交換接發球次序。
  5. 比賽期間,除裁判、選手外,禁止進入檔板內,選手於比賽後,若尚有比賽進行也請退到檔板外。
  6. 各局間休息一分鐘。
  7. 單點比賽中,每隊皆有一次1分鐘暫停機會。
  8. 休息期間,比賽桌不開放使用。
  9. 若有剩餘球桌,開放為練習桌,練習球請自備,切勿影響比賽。
  10. 除大會特別規定外,其餘採行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公告之最新競賽規則。

 

五、足球

  1. 比賽人數為五人制,上下半場各20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無傷停補時。若平手,無延長賽,以8碼球決勝負。
  2. 換人採取無限換人制,換下場者不可以再上場。
  3. 球員出賽須有明顯的背號及統一顏色衣服。如需號碼衣請於比賽前告知。
  4. 女生上場進一球算得兩分。
  5. 不得鏟球、刻意挑釁等、蓄意出腳阻絆,直接判禁賽。
  6. 紅牌出場或是累積兩張黃牌該球員必須離場且少打一人。
  7. 球門出界判角球且必須球觸地開球。
  8. 比賽場地為:中興大學溜冰場,場上請穿著球鞋,禁止穿(軟)釘鞋。
  9. 邊界以室外足球場的邊線及球門線為主,當球碰觸完全離開邊線或飛越則視同出界。
  10. 若第一天比賽中下雨,則將比賽暫停延至第二天。若第二天下雨,則以當下的分數決定勝負。
  11. 上述未提及規則採20011-12中文版最新國際足球規則。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最後賽程

3

2

1

0

甲冠軍 乙亞軍  丙季軍

2

2

1

1

同分以局數勝敗比決定

2

2

2

0

甲乙丙以局數勝敗比率(勝局/敗局)較高,

若勝敗比率相同則以得失分比率(總得分/總失分)判定。

3

1

1

1

亞軍從缺

 

 

雨備

  1. 若賽程第一天下雨,則賽程將第一天賽程改到第二天,第二天比賽結果採用2014世界足球賽之積分制判定名次。贏一場:積分3分;平手:積分 1分;輸一場:積分 0分;若積分相同,則再比較『得分差』。
  2. 第一天正常比賽,第二天下雨,則第二天的賽程取消。第一天比賽結果採用2014世界足球賽之積分制判定名次。贏一場:積分3分;平手:積分 1分;輸一場:積分 0分;若積分相同,則再比較『得分差』。

 

六、游泳

  1. 共有三次檢錄時間:50m個人賽選手檢錄、100m個人賽選手和接力賽選手檢錄、趣味競賽選手檢錄,在該類比賽開始前15分鐘進行。
  2. 男子組、女子組50m自由式、蛙式、蝶式、仰式,男子組、女子組100m自由式、蛙式。項目若未超過兩校報名,取消比賽。一人至多可報名兩項個人賽,每校每項最多可派兩人出賽。
  3. 不得跳水,一律採水中出發,出發前身體需有任一部位接觸池端。
  4. 蛙式每一下需換氣,不可潛水到對岸。
  5. 所有項目均計時決賽,無複賽。
  6. 比賽場地(50m泳池5-8號水道)於8:30-9:00開放選手熱身及適應水溫。
  7. 逾時到場、缺席或接力賽男、女人數不足皆以棄賽論,其餘選手照常參與賽程。惟不足兩校參賽,該項目始得取消。
  8. 須著泳衣、泳帽、蛙鏡參賽,勿著海灘褲或配戴首飾下水。
  9. 現場有供應點心,參賽者可自由取用,請注意個人身體狀況,避免造成比賽時身體不適。
  10. 詳細自由式、蛙式、蝶式、仰式規則,請參照中華民國游泳教練協會。

接力規則

  1. 全程 300 公尺,選手3男3女,每人 50 公尺,可採任意姿勢,棒次自行安排。
  2. 轉身或游畢全程時,須以身體之任何部份碰觸池端。第一棒次後之選手須待前一棒次碰觸池壁始得出發。

趣味競賽-水中尋寶

  1. 每校三人一組,一組一個寶物盆置於岸上
  2. 在指定時間內尋找水中寶物,每個寶物上貼有數字點數
  3. 時間結束後,每組需將寶物盆交到計分台,收集的寶物點數總計愈接近21點者獲勝,但不可超過21點(超過者即算失敗)
  4. 競賽時間3分鐘
  5. 趣味競賽列入積分,但不論名次為何,尋獲之獎品皆可帶回家!

 

七、網球

  1. 採三盤制─男雙、混雙、混雙,不可兼點棄點,唯女生可打男雙,三盤兩勝,三點皆須打完,每場比賽都有Deuce

  2. 如果一方多派出一為女隊員,則該隊每局有15:0的優勢,最多讓15分,且從第二發球區開始發球

  3. 採六局一盤制,若5:5,則連拿兩局方勝(7:5);6:6,則第七局進行Tiebreak。
  4. 賽前練習三分鐘。
  5. 開賽選擇發球、接發球或方位權利,以猜球法定之。
  6. 局數和為奇數局時交換場地。
  7. 若第一天比賽中下雨,則將比賽暫停延後至第二天,第二天採單淘汰制。
  8. 若第二天下雨,則取消比賽,以當下的分數決定勝負。
  9. 若比賽成績勝場數任兩校相同者,則由雙方先前對戰成績決定名次,若比賽成績勝場數任兩校以上相同,則計算總勝利盤數決定名次,若計算勝利盤數後仍相同者,則計算每盤的積分(*註一)決定勝負。
  10. 上述未提及規則採ITF公告之最新規則。

*註一:每盤積分計算方式: 

男雙:A校:B校 6:4 則A校此盤得 +2分
 
混雙:A校:B校 3:6 則A校此盤得 -3分
 
混雙:A校:B校 4:6 則A校此盤得 -2分
 
以上述積分計算 A校的積分為 -3,依此類推比較積分決定名次。
 

八、壘球

循環賽制,循環賽中取前兩名於第二天進行冠亞軍賽,勝者為冠軍,與循環賽排名無關。

  1. 十人制壘球,「鋁棒」賽程,使用KY-3000(場地方提供),增設一名EP(限定女性),其餘十人上場守備不硬性規定為女性。
  2. 比賽為七局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1. 循環賽:每場55分鐘,一好一壞球開始。以主審宣告Play ball開始計算,以大會為準。賽末局比賽不足五分鐘,裁判得宣佈結束比賽,若賽完七局雙方平手且尚未賽滿55分鐘則採突破僵局制。若賽完七局或賽滿55分鐘雙方平手則以平手論。
  2. 冠亞軍賽:每場70分鐘,無和局,若賽完七局或賽滿70分鐘雙方平手,採突破僵局制。
  1. 突破僵局制規則:由上一局最後一名出局者上二壘當跑壘員,此時一人出局,而這名特殊跑壘員可依替補規則替補。
  2. 更換球員時,只能女性球員更換女性球員,男性球員則可以更換男性或女性球員,若男性球員更換為女性球員,此女性球員不享女性球員優惠條款
  3. 除非打雷或雨勢過大使場地積水無法使用,否則遇雨比賽依然照常進行
  4. 各隊於比賽前15分鐘完成檢錄與驗證件,有效證件為學生證,否則視同棄權,棄權以7:0裁定
  5. 於開賽前10分鐘繳交攻守單
  6. 採ASA核准球棒為主,若使用禁棒打擊,經檢舉查驗屬實,直接奪權比賽,分數計7:0
  7. 面授機宜單場最多四次、單局最多兩次、兩次直接換投,換下投手當場無法再回投手丘,每次面授機宜只能由經理/隊長提出,時間以30秒為限
  8. 女性球員優惠規則

  (1) 壘上無人,擊出內野滾地球需轉傳一壘,壘上有人,則照原規則

  (2) 嚴禁短打

  (3) 防守方投手若為女生,遇上投手強襲球的情況,可由裁判判定打者出局

  1. 好球帶的高度是1.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使用好球板)。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跑壘者回本壘只能採好球版才算得分;守備員只可踩本壘板。
  2. 打者擊出擦棒球若未超過打者頭部被接住則記好球一次,若已兩好球則打者三振出局。
  3. 擊球員甩棒、砍擊、觸擊、或跳出打擊區擊球,則一律出局。
  4. 三壘距離本壘板前4.5公尺劃一垂直於邊線之白線,凡三壘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若已通過(含踏觸)白線時本壘為封殺狀態,若夾殺成立時此線不存在。
  5. 封殺線不存在時三壘跑壘員不得再使用好球帶,只可使用本壘板得分。
  6. over球,跑者打者all free
  7. 比賽時禁止穿著鐵製釘鞋,一律穿著膠釘鞋或一般運動鞋。
  8. 禁棒名單:http://www.asasoftball.com/about/build_batlist_one_page.asp,主辦單位會將此名單列印下來,放在記錄台供檢驗。
  1. 比賽時為避免衝撞,一壘設置兩個壘包,外側壘包為衝刺壘包,內側壘包為打者欲前進二壘時使用,打者衝刺外側壘包後一律 由外側走回一壘壘包,如打者從內側走回,一壘手可觸殺打者。
  2. 攻方上場時需帶雙耳之安全頭盔
  3. 擊球員未戴安全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投手投出球後,擊球員被判出局。
  4. 擊跑員或跑壘員,跑壘中故意拋掉頭盔時,將判其出局。
  5. 場地特別規則

(1)  死球線只在內野,防守方使球出死球線,自防守球員傳球出手時,各跑者分別占有的壘包算起各安全前進兩個壘,若傳球失誤是往外野飛去,也屬於在場內,並無死球判決

(2)  打到場地上方的電線,依其落點來判定,若落在界外區則計好球一顆,若落在界內區,接殺算出局,落地則算安打

  1. 本次比賽將聘請一名主審及一名壘審。
  2. 上述未提及規則採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公告之最新規則。
  3. 循環賽之結果如下圖:
 

A

B

C

D

結果

3

2

1

0

A、B進入冠亞軍賽,勝出者為冠軍,與循環賽之勝場數無關。

2

2

1

1

A、B進入冠亞軍賽,勝出者為冠軍。

C、D同勝場,以總得失分比較,如相同則以之間的勝負比較。

2

2

2

0

A、B、C同勝場,以總得失分比較,如相同則以之間的勝負比較,依序取前兩隊進入冠亞軍賽,勝出者為冠軍。

3

1

1

1

B、C、D同勝場,以總得失分比較,如相同則以之間的勝負比較,取排序後的第一順位與A進行冠亞軍賽,勝出者為冠軍。

 


雨備

  1. 第一天(3/7)正常比賽,第二天(3/8)雨天終止比賽:依照第一天之比賽結果作為排名依據。先依勝場數排名,若出現勝場數相同之隊伍,則依比分差作為排名依據。
  2. 第一天(3/7)雨天終止比賽,第二天(3/8)正常比賽:將於第二天租借兩個球場,將六場比賽比完。賽程如下:

    a.    球場一

    08:00嘉義VS屏東

    09:00台灣VS屏東

    10:00台灣VS嘉義

    b.    球場二

    08:00台灣VS中興

    09:00中興VS嘉義

    10:00中興VS屏東

  3. 第一天(3/7)、第二天(3/8)皆因雨天終止比賽,則取消壘球比賽項目
  4. 備註:上述之雨天為雷雨或是足以造成場地大面積積水之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