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屆中數盃保證金制度
		
			 
		
			(一)本屆中數盃保證金以各項目報名隊伍數為單位,每隊伍收取新台幣1,000元
		
			 
		
			(二)扣款狀況:
		
			 
		
			A.報名費一切以匯款為憑,逾期繳交者,扣該隊伍保證金500元
		
			 
		
			B.網路報名跟報名費繳交期限2016/01/05,如報名成功者在二領前欲更動
		
			 
		
			或是棄賽之隊伍,扣除該隊伍保證金500元。
		
			 
		
			C.二領至當天比賽,欲更動或是棄賽之隊伍,扣除該隊伍全額保證金。
		
			 
		
			D.若郵寄資料逾時繳交者(3/2前),扣該隊伍保證金500元
		
			 
		
			A.每場比賽開賽後未能順利出賽之球隊,或上場人數未達該項目比賽之最
		
			 
		
			低人數(籃球5人、排球6人、壘球9人、羽球8人、桌球7 人),以棄權論。
		
			 
		
			B.比賽逾時未出場比賽之隊伍,經紀錄台唱名三次,並由裁判計時5分鐘後
		
			 
		
			仍未到場者,視為棄權。
		
			 
		
			C.任何隊伍若有棄權之情形或足以構成棄權之條件,視為損害其他隊伍之
		
			 
		
			參權益。該隊扣除全額保證金。
		
			 
		
			 未遵守大會秩序:
		
			 
		
			A.各隊伍於賽前15分鐘未至檢錄台進行「選手檢錄」,則扣除該隊伍保證
		
			 
		
			金新台幣500元。(以大會時間為基準)
		
			 
		
			B.各隊伍於賽前5分鐘未至檢錄台進行「選手檢錄」,則扣除該隊伍全額保
		
			 
		
			證金。(以大會時間為基準)
		
			 
		
			 違反運動員精神:
		
			 
		
			A.不服從裁判判決,扣除該隊保證金500元整。
		
			 
		
			B.肢體衝突:扣除該隊全額保證金並不可參加後來之賽事,所有被大會認
		
			 
		
			定有參與衝突之球員,立即禁賽。若因禁賽導致該隊上場人數不足,依棄
		
			 
		
			 破壞學校設施
		
			 
		
			A.若有參賽選手或隊伍破壞本屆中數盃之場地、比賽器具、比賽用球,一
		
			 
		
			律照價賠償,未負賠償責任前,不予退還保證金。
		
			 
		
			(三)保證金之退還將於各校系之隊伍全數比賽結束後一個月內以匯款方式退還
		
			 
		
			(四)此制度目的在維持盃賽進行順利,敬請大家共同維持盃賽品質。
		
			 
		
			(五)本中數盃因人數眾多,且賽程緊湊,請自行預備足夠時間,避免發生延遲
		
			 
		
			檢錄以及登錄的狀況影響作業進行,也避免造成其他人的等待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