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與罰則 |
壹、保證金金額:每隊必須繳交新台幣1000元整。
貳、保證金退還方式:將採以匯款方式統一退還於報名提供之帳戶
參、影響比賽進行
一、檢錄遲到:
若比賽時間前10分鐘未檢錄完成之隊伍,將扣除保證金新台幣500元整(依大會時間為準)。完成檢錄後方可開始比賽。
二、比賽遲到:
若比賽時間後5分鐘確定無法出賽之隊伍(包括任何不可抗力之因素,如班次誤點或未達大會要求人數之隊伍……等),該場比賽以自動棄權論,並扣除保證金新臺幣500元整。
未依大會表定時間到場比賽或到場球員數未達到各項球類規則所制定之開賽人數而延誤比賽,延誤時間未達沒收比賽(五分鐘內)之標準,扣除比賽保證金500元,並依各項球類規則所制定之延誤比賽處罰條例處理即可繼續比賽。
肆、球員資格:
一、未檢錄者
若發現有未檢錄選手於場上進行比賽,則取消該隊全部賽程的參賽資格,並扣除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整,且不得要求退報名費。
二、槍手
若發現有非本人進行檢錄,危害比賽公正性之校系,經大會(非裁判)判定後屬實者,將取消該隊全部賽程的參賽資格,並扣除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整,且不得要求退報名費。
三、體保生或體資生、研究生
若發現出賽名單登錄2人以上之體保/體資生,或是場上超過1名體保/體資生和1名研究生的限制,則取消該隊全部賽程的參賽資格,並扣除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整,且不得要求退報名費。
伍、肢體衝突:
禁賽之外,以損害其他隊伍之參賽權利,並扣除保證金新臺幣500元整。被認定有肢體衝突之球員,若因禁賽導致人數不足無法繼續參賽視為棄權。
陸、競賽場地整潔:
為維護競賽流暢性及各參賽隊伍之競賽品質,請各系隊於賽後維持場地之整潔,以利下一場次之球隊進行比賽,第一次主辦單位會先行提醒,若再犯或情節嚴重則一次扣除保證金400元整,累犯得累計。
柒、破壞設施:
若是該校系破壞場地、球具、設施,一律照價賠償。若須賠償之金額超過保證金,那將補差額。
捌、其餘未盡事項依主辦單位最新公告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