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球規則 |
壹、比賽制度:
一、複、決賽採單敗淘汰制。
二、一隊報名最多15人,單場檢錄最少7人、最多8人,體保生最多1名。
貳、比賽規則:
採用BWF現行國際羽球規則和本比賽規定。
參、特殊規定:
一、團體賽採五點三勝制(順序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男生不得兼點,只有一名女生可兼一點(不可兼男點),體保不得兼點;各點不得輪空,經雙方隊長同意即可更換順序。
二、兩隊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需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比賽結束前,若出賽選手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選手身份。
三、比賽規則為落地得分制,每局先獲得21分者獲勝。1.若雙方比分到達20平分時,以先獲得2分領先者獲勝此局。2.若雙方比分到達20平分時,又都沒有先或得2分領先,以先獲得第25分者獲勝此局。
四、預賽各點為一局決勝制,可進行五點完賽,但比分應記為勝隊取得第三獲勝點時之比數。五、複、決賽各點為三局兩勝制,先得兩局為勝,每場比賽以分出勝負之球隊,由裁判判定獲勝後,其餘各點不再繼續比賽。
五、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者,不予列入名次,其已賽之結果均不予計算。
六、循環賽計分法:
七、比賽進行中干擾比賽或辱罵,經勸阻不聽者,球隊隊職員得由裁判依規則規定處理;其餘人士得由主辦單位處理。
八、其餘未表列之規則依據BWF現行國際羽球規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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