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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規則

    一、   停錶時間:比賽於第一、二、三節最後一分鐘;第四節級決勝期最後2分鐘依規則停錶;突發事件經裁判認定必須停錶外,其餘時間均不停錶。

二、休息時間:第一至二節、第三至四節間之休息時間及決勝期前之休息時間均為1分鐘,中場休息時間3分鐘。

三、球員個人犯規達五次或技術犯規(納入個人犯規累計)達第二次時,需離場,於該場不得再度上場。

四、技術犯規皆罰球兩次,罰球結束後均由控球方從中場開球。

五、其餘未規定之事項均採用2010年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規定。

六、競賽制度:

1、預賽採分組單循環賽制,決賽採單敗淘汰賽制,依報名隊數,於第二次領隊會議舉行公開抽籤。(單循環以積分制:贏一場得2分,輸一場得1分,棄權0分計算,如果預賽分組內都同分那就依照比數的差異晉級隊伍)

2、雨中備案:若遇下雨,所有賽程移至體育館實施,賽制依進行程度改成單循環賽。

七、特殊規定:

1、報名上限為男籃48隊,女籃18隊。

2、延長賽:

正規40分鐘比賽雙方平手時,應於2分鐘後舉行延長賽,時間為5分鐘,僅最後2分鐘停錶,於延長賽中僅有一次暫停(1分鐘),均使用下半場進攻之籃框,於延長賽後,尚未分出勝負時,立即進行PK賽。

於延長賽後,尚未分出勝負時,立即進行PK賽。

3、PK賽:

雙方派出一名隊員(以延長賽場上的五人之一)以猜拳方式決定先後進行交替罰球,由場上五人進行罰球,罰進一球得一分,將分數加至球隊分數上判定勝負。如五人罰完未能分出勝負,進行PK驟死(可派板凳球員),當一隊罰進,另一隊未進時,由罰進之球隊獲勝。

 PK賽之得分將不列入計算得失分比中。

八、 一般規定:

1、每隊最多報名15位球員,籃球體保生及曾參加大專聯賽公開一級、二級球員須在備註欄明確註記,球員名單於領隊會議結束後不得再要求變更。

2、球隊出場比賽前,教練自行調整12名球員出賽(填寫出賽登錄單),並繳交選手證提交紀錄台查驗,若發現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事實,沒收所有比賽權利。有關運動員資格問題,大會服務台備有電腦可立即連線查證,此效力於該場比賽結束,裁判簽名前均屬有效。

3、籃球體保生及曾參加大專聯賽公開一級、二級球員,比賽期間,僅可一人上場比賽,可輪流替補,若違反以上規定經查證屬實者,沒收該場比賽,判定棄權。

4、參賽隊伍若於比賽開始後15分鐘內未出場,則以棄賽論,逾時不候。

5、各隊在第一場比賽前20分鐘,請隊長至檢錄處報到並領取選手證。

6、各隊隊長應詳閱出賽時間,並於賽前向檢錄台檢錄,並領取出賽登錄名單,於賽前10分鐘繳回,不得再更改。

7、球衣各隊自備,需全隊同色,附清楚背號,若無相同球衣,需在背後貼明顯的號碼;若比賽兩隊球衣顏色相近,則雙方隊長猜拳決定輸贏,輸方使用大會提供之球衣。

九、依據籃球規則規定:裁判員有權決定規則上所未提及的事項,且該場裁判員應做最終的判決。

十、若遇天候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大會保留修改賽程等相關權利。

十一、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修訂之。

 

 

 

 

附件:

2014中資盃-籃球規則.doc

2014中資盃-籃球規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