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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排球錦標賽
競賽章程

一、主旨:發展全民運動,提倡排球運動,促進身心健康。

二、說明:發展本市排球運動,提升市內三級排球運動的升級,培養優秀選手,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市長盃排球錦標賽,推展排球運動。

三、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五、承辦單位:桃園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議會、桃園市體育會、中原大學、福豐國中、大安國小。

七、比賽日期、地點:(時間及地點若有更改將另行通知)

(一)日期:

 1、社會組、公教機關混合九人制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110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星期六至星期日)。

 2、各組比賽日期將視各組報名情況排定後公告在桃園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臉書粉絲專業。

(二)  地點:中原大學、福豐國中。

八、報名辦法:

(一)報名費:

 1、國小及國中組免收報名費。

 2、高中組1000元。

 3、社會組及公教機關混合九人制組2000元。

(二)報名辦法:

   報名隊伍需完成匯款手續再自行登入報名網站盃賽網,報名先後順序將以完成報名順序為依據。

(三)比賽相關事宜將公布盃賽網: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3459  

(四)聯絡人:鄭州邑 老師 0937-478-004

   E-MAIL:bhee0801@yahoo.com.tw

   匯款帳號:鄭州邑 (822)中國信託 前鎮分行 帳號:509540220443

九、報名日期及領隊會議時間:

 1、更改球員名單截止日: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2、領隊會議時間:因疫情無領隊會議(賽程由大會代抽)。

十、比賽組別:

【1】社會男子組【2】社會女子組【3】公教機關混合九人制組【4】高中男生組【5】高中女生組

【6】國中男生組【7】國中女生組【8】國小六年級男生組【9】國小六年級女生組

【10】國小五年級男生組【11】國小五年級女生組

十一、參賽資格:

(一)社會組:各機關團體均可自由組隊參加。

(二)社會男子組及社會女子組依報名順序錄取各12隊,鼓勵市民踴躍參加。

(三)公教機關混合九人制組:限本市各機關學校團體。

(四)  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本市內之高中職、國中、國小在學學生。報名需使用校名為球隊名稱。高中組一校男女限一隊國中組以下一校男女各至多報名兩隊,並且使用A、B作區別,球員不得同時報名兩隊。例如:建國國中A、建國國中B。

十二、比賽制度:預賽採小組循環制,依隊伍數取分組第一或前二晉級,決賽採單淘汰制,依各組參賽隊數擇優頒發獎盃。

十三、競賽規則:

 1、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訂定之2017-2020最新排球規則。

 2、比賽用球:國小3號4號膠球;國中以上MOLTEN-V5M5000系列。

 3、比賽球衣號碼1~20,球隊上衣款式顏色需統一,褲子無限制但需著短褲,自由球員球衣顏色要與其他球員明顯不同。可使用統一顏色之號碼衣。不符合服裝規定者不得上場比賽。

 4、公教機關混合九人制組,比賽時場上需至少有3名女性球員。

 5、社會組及公教機關混合九人制組需攜帶身分證,高中組、國中組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國小組由就讀學校出具證明書以備查核。

 6、若對球隊選手資格有疑慮時,可於賽前向該場地控制委員或裁判提出,雙方繳交相關證件查驗身分,資格不符者禁止出賽,若合法球員人數不足上場比賽人數則沒收比賽。開賽後不得以選手資格不符為抗議條件。

 7、比賽中對裁判之判決經請示裁判後仍有不服,需於比賽爭議當下記錄於記錄表,並在賽後30分鐘內,向大會競賽組提出書面抗議,繳交新台幣叁仟元保證金後交由審判委員會審理,經委員判定抗議有效,則退還保證金,並對該場相關人員進行懲處,抗議無效則沒收保證金。惟抗議結果如何,皆無法改變已賽結果。

 8、報名截止後即無法更動球員名單,若球員因傷病無法出賽,得於本賽會該隊伍第一場比賽30分鐘前報到時出示查驗社區級以上醫院之診斷書,方可更換該名傷病球員。

十四、其它事項:球隊於每場比賽前30分鐘派人至所屬比賽場地記錄台進行資格與背號登錄,敬請於每次比賽前準時報到,以利賽事順暢進行。

十五、獎勵:

(一)  獲獎選手市府獎狀發給原則:參加各競賽組別達三隊(人)者,獎第一名;達四隊(人)者,獎前二名;達五隊(人)以上者,獎前三名。

(二)工作人員及指導人員敘獎: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辦理。

(三)如該組報名額滿則取前四名頒發獎盃、其餘各組皆取前三名頒發獎盃。

十六、報名表個人資料僅供本會於本次賽事使用。

十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會將依桃園市政府之指示實施相關防疫措施,敬請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