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壘球

2019大醫盃壘球賽事章程

一、報名資格

  1. 107 學年度在學學生,應具有以下證件擇一以備查驗:
    1.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已完成註冊之有效學生証。若學生證為新式學生證,無蓋印註冊章,則此條不適用,須提供在學證明(如下條)核對所有人身分。
    2.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之在學證明正本,及身分証、或護照、或駕駛執照、或健保卡,出示任一證件,以核對在學證明所有人身分。
  2. 需為台灣醫學生聯合會學士班會員或觀察會員。

二、報名人數


  • 每隊最多可報名25人(含隊長,不含教練),第二次領隊會議時可新增或更換8名選手(兩者加總8名),已畢業球員不得參賽,違者全隊以棄權論。

三、賽制


  1. 預賽採四組循環賽制,各組取前兩名,共八隊進入甲組決賽,其餘隊伍進入乙組預賽;若比賽隊伍在11隊以下或超過16隊,則會再更改賽制。
  2. 去年前四名隊伍為種子隊伍,由去年冠軍隊伍先抽分組,再選組內號碼,亞軍其次,依此類推。其他非種子隊伍分組以抽籤決定。抽籤的方式為:假設n 為本次大醫盃參賽隊數,q,  r 分別為n 除以4的商數、餘數。在大醫盃A, B, C, D四個分組中,字母順序前4-r 個組別一組有q 隊,後r 組則有q+1 隊。種子隊資格則是由上一屆大醫盃前4隊取得,前4名將進行抽籤決定組別以及組內位置,順序是高醫,成大,陽明a、陽明b。再來由主辦系派出的隊伍抽籤決定組別。如果某個主辦系只派出一隊,則省略其系隊的第二隊抽籤。再來主辦單位會將其他各系隊進行編號,於抽籤當天公開抽出其餘系隊的抽籤順序,抽籤方式會以FB直播進行。
  3. 甲組決賽的第一名即為勝部冠軍(冠軍賽時後攻隊伍);其他甲組決賽落敗隊伍則進入敗部(採相同戰積對戰制),爭取敗部冠軍(冠軍賽時先攻隊伍)。
  4. 乙組預賽先抽籤分E、F兩組,各組取兩名進入乙組決賽,乙組決賽的第一名即為勝部冠軍(冠軍賽時後攻隊伍);其他乙組決賽落敗隊伍則進入敗部(採相同戰積對戰制),爭取敗部冠軍(冠軍賽時先攻隊伍)。
  5. 勝部冠軍在冠軍賽只需要贏一場即為冠軍;敗部冠軍則必須贏勝部冠軍兩場。
  6. 名次判定:
    1. 勝一場得兩分,和一場得一分,負一場或棄賽得零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2. 凡中途棄權退比賽者,不列入名次,其已經比賽的結果均不計算。
    3. 兩隊積分相同,以兩隊對戰的勝隊為勝。
    4. 勝負關係
      1. 淨得分(總得分減總失分)較多者
      2. 總得分較多者
      3. 總失分較少者
      4. 兩隊抽籤決定,延長賽分數不採計,若有一隊沒收比賽,該隊成績不列入計算,另二隊比勝負關係。

四、比賽規則


  1. 比賽規則依照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之規則(2013-2015)進行。
  2. 開賽前20分鐘報到及繳交攻守名單。
  3. 每隊報名費為4500元整。
  4. 每場比賽以55分鐘或7局為限(視何者先到)。第四局差10分或第五局差7分則提早結束比賽。每場比賽計時器設定50分鐘響時為該場次最後一局、不再開次局。
  5. 比賽不得有槍手參賽,檢錄時發現先警告一次並要求更改,若該場比賽有槍手參賽,則犯規隊伍以0:20輸球,對方球隊可於該場比賽結束前向裁判提出;若該隊兩次以上被發現槍手參賽,則視同棄權。
  6. 擊球員使用木棒或鋁棒皆可(必須通過球棒套環檢驗)。鋁棒必須有ASA認證。比賽不得使用未通過ASA之球棒,比賽開始前可向檢錄組和裁判提出驗球棒要求,比賽開始後則不可提出。若使用違規球棒,球棒被裁判沒收,該場比賽結束後歸還。
  7. 合格球棒名單:
  • http://asabats.myweb.hinet.net/index.htm
  • http://usa.asasoftball.com/e/equipment.aspuipment.asp

五、比賽場地


  • 預賽(3/1)於高楠壘球場(高雄市仁武區霞海東二街1號)
  • 決賽(3/2-3)於鳳新壘球場(高雄市鳳山區大明路265號)

六、比賽用球


  • Camasa JY-375型

七、獎勵


  • 甲組決賽共取前四名,頒發獎盃;乙組決賽取乙名,頒發獎狀。
  • 頒發甲組決賽冠軍賽最有價值球員乙名,頒發獎盃。

八、雨天備案


  1. 下雨是否停賽由裁判和球場管理員來決定;遇到雨已下完但場地泥濘的狀況,仍有可能停賽。若因雨或因場地泥濘(即使當時天候變佳)停賽,請各位見諒。其他狀況見下列幾點。
  2. 若第一天停賽而第二天後可以比賽,預賽賽制不變而甲組決賽採單淘汰進行,乙組決賽取消。
  3. 若第一天比完,第二天停賽,但第三天依然可以比賽,會依場地時間許可再行公布賽程。
  4. 若前兩天雨勢太大或場地狀況不佳都無法比賽,則比賽取消,退費事宜則尚需斟酌商討。
  5. 如果賽前雨勢過大會提早通知各隊伍做決定,考量到各隊伍到達的時間不一定相同,所以會以現場到達的隊伍討論為主。

九、備註


  1. 頭盔不用扣帶,但球員打擊及跑壘時禁止主動摘下頭盔,摘下者由裁判裁定出局。若因跑壘衝撞等不可控制原因造成頭盔掉落則不在此限。
  2. 球隊之服裝應整齊劃一,全隊球衣應以同色系為主方便辨識,並應穿著適當之球褲及鞋子(不得穿著金屬釘鞋)。
  3. 雙敗淘汰(甲、乙組決)賽時,沒有和局;如和局採突破僵局制。
    1. 突破僵局時:
      1. 一出局,一、二、三壘有跑壘員開始比賽。
      2. 由前一局末位擊球員(有完成打擊)之次位球員為擊球員。
      3. 一、二、三壘跑壘員,為該局首位擊球員之前三位球員。
      4. 跑壘員可以直接替補。
  4. 跑壘者回本壘踩好球板;守備球員使用本壘板,防止衝撞、違者出局。若有守備處理球從本壘後方傳向本壘,則守備員及跑壘員不受限,以不衝撞為原則。
  5. 比賽中如有任何問題,最終裁決依裁判與主辦單位判定為主。

十、特別規則



  1. 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13~2015規則。
  2. 比賽時間:每場比賽時間限55min(計時器設50min響時為該場次最後一局、不再開賽次局),或7局。球數為一好一壞開始。
  3. 比賽採七局限制或55min,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
  4. 分組循環時,勝隊得2分,和局各得1分,敗隊得0分,積分高者晉級。
  5. 分組循環時、有一場賽事棄權,之後賽程不得參與比賽【被大會沒收】。若遭裁判奪權,仍可以參與之後賽程。
  6. 雙敗淘汰(晉級)賽時,沒有和局。【如和局採突破僵局制】
  7. 比賽時,雙方攻守名單上之選手。要驗証時,先發及預備選手,未列隊現場驗証時,刪除該選手資格。(該場不得出比賽)。
  8. 每場比賽之攻守名單及學生證(要蓋戳章)、必須於比賽時間前20min前繳交至大會。
  9. 擊球員使用木棒或鋁棒皆可(自備)。木棒或鋁棒(必須通過球棒套環檢驗。)鋁棒必須有ASA認證。
  10. 好球帶的高度是182cm以上高度不限(使用好球板)。球落地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
  11. 設有15英呎或4.5公尺封殺線:距離本壘板前15英呎或4.5公尺,本壘與三壘的連接線在15英呎或4.5公尺劃一垂直白線,凡壘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若已通過(含踏觸)白線時,就不得返回三壘壘包,必須強迫進佔本壘(若未踏觸 白線或界外延伸連線時不在此限)。此時守備方,持球(用身體任一部份或手套)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其狀況(如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之夾殺),則 不受此條文之4.5公尺白線之限制。(如造成夾殺時不在此限)。壘跑壘員進佔本壘時、可滑壘,但是必須往好球板滑、不可往守備者【本壘】滑壘。
  12. 每一場比賽,必須要有10人、才得比賽。不足10人為奪權比賽。
  13. 本次賽事設有女性球員規則,防守方球員除投手外,球未擊出前不得超越壘線準備,若女性球員擊出滾地球需先傳向除一壘外任一壘包後再傳向一壘,才算完成刺殺。若女性球員擊出飛球,無論接殺與否只要落點在壘線後方即算一壘安打,並且進入死球狀態,壘上跑者各推進一個壘包。此外,女性球員於服裝上僅需穿著相同色系球衣即可上場,不須球褲、釘鞋。
  14.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