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大醫盃橋藝賽事章程
一、比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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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賽:2019年3月1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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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2019年3月2日(六)
二、比賽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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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守大學 校本部綜合教學大樓50309(輕食坊D區)
三、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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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學年度在學學生,且為台灣醫學生聯合會學士班會員或觀察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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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應具有以下證件擇一以備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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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已完成註冊之有效學生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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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第二學期之在學證明正本,及身分証、或護照、或駕駛執照、或健保卡,且必須出示雙證件,以核對在學證明所有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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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違反報名資格的隊員參賽,該隊以棄權論,不另退報名費。
四、報名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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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校每系至多可組兩隊參賽,一隊4~6人,含一位隊長,請於報名同時註明A、B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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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各位橋友報名參賽,同校可跨系組隊,但與隊長同系隊員(含隊長)應有該隊二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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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有登錄之隊員方能上場比賽,於第二次領隊會議時可更換參賽人員,但仍須符合報名資格。
五、比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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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分為兩部分,預賽及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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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賽採swiss制,取六隊晉級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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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依預賽結果,預賽前三名與預賽四至六名各自進行三角對抗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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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賽及決賽之賽程依實際報名隊數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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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保留調整與解釋比賽制度之權力。
六、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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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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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校系選手遵守以下規範,秉持運動家精神參與各競賽。如有違規行為,經勸阻後仍繼續,或影響賽事進行,將取消選手比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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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有權更改賽制規章及優先解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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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橋藝協會公佈之最新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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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必須在問題發生後半小時內,向主辦單位提出,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最後申訴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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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賽者愛惜比賽器具,如有任何損壞,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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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內和比賽場地嚴禁抽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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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資格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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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當天報到時,由各隊隊長收集證件至檢錄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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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臨時更換選手,請於二領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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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必遵守各項比賽賽程時間,準時到比賽場地登錄並進行比賽,如超過比賽時間,五分鐘內向隊長警告一次,超過五分鐘後每五分鐘扣一勝分(VP),超過四十分鐘則判0:20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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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結束前,隊長可向對方身分有異議的選手提出查驗的要求,由檢錄台核對該選手身分,若有冒名頂替之行為,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選手之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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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活動期間,若有暴力行為(含語言及肢體),立即取消該選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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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中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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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各項賽則,比賽中一切依照裁判判決,如對判決有爭議,請於比賽中向裁判反應,並服從裁判判決。裁判有驅逐比賽選手之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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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賽過程中如對規則有爭議,可以舉手向隨桌裁判反映,選手不得對裁決結果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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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賽過程中如有發現其他選手作弊或妨礙比賽進行之嫌疑,可以舉手向裁判反映,如有爭議,以裁判判決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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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未盡事項以現場公布者為準。
七、獎勵辦法
八、裁判